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获批建设的农业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立足于基因科技创新研究前沿,主要以我国乃至全球农业生物研究发展需要和趋势,在构建重要农业生物基因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开展大型农业基因组学研究,建立全基因组分子育种技术体系,推进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为己任,加强我国农业领域在国际上的占有率。建成开放共享的基础性科研支撑平台,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提供实施环境,提升我国基因科技创新发展综合实力。
根据重点实验室发展目标和整体规划,现发布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欢迎从事的相关研究的广大国内外科研工作者积极申请。
一、资助方向
围绕作物及蔬菜基因组研究、新资源物种基因组研究、作物根系微生物研究,探索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鼓励交叉集成创新。
二、资助对象
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研究人员,其他人员申请,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经费使用与管理
1. 本年度计划拟资助4~5个课题,单个课题最高不超过10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起始时间为2019年8月1日);
2. 经费实行分阶段拨付,课题立项初期拨付总经费的60%,通过中期考核后拨付剩余40%的经费。课题承担单位需开具 “科研合作”增值税发票提交至重点实验室;
3. 经费参照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管理办法的经费使用要求执行,可用于支付开展课题研究所需的实验材料费、测试费等相关费用;
4. 重点实验室原则上将收回课题结题后的结余经费;课题到期未完成者,将收回课题剩余经费;对课题按中止资助处理的经费,将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
四、开放课题申请和审批程序
1. 申请人根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助方向,填写《农业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本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书;
2. 评审方法:开放课题按“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将结果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3. 课题批准立项后,申请人需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农业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合同书》,确保研究任务按期完成。
五、审批流程
1. 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文章、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归研究者所在单位和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共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申报应注明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第一申请人。发表论文或申报成果时,作者单位应包含“农业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gricultural Genomics,Shenzhen, 518120,China)”。论文致谢处应标注:“中文:农业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2011DQ782025)。英文: The Research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gricultural Genomics (No. 2011DQ782025)”;
2. 课题结束或终止后的1个月内,必须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归档:开放课题结题报告,课题技术档案(包括原始记录),所取得成果文件。
六、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电子版(1份)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3日18:00(邮箱wangmei@genomics.cn)。纸质版材料(3份)接收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
七、申报书纸质版接收地址
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沙路国家基因库
邮政编码:518120
联系人:王梅
联系电话:0755-3394 5537;手机:13923894022
邮箱: wangmei@genomics.cn
八、附件
1.农业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开放性课题申请书(2019年)
2.农业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2019年)